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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恒法润】关于特许经营合同你了解多少?
加盟快讯
2025-07-14【实践案例】149人已围观
简介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在大街小巷和商业中心,连锁加盟店迅速崛起,如我们常喝的“古茗”奶茶、coco奶茶就是特许连锁模式。但是在现实中,由于在加盟时对相关法律规定知之甚少,签订合同时不够规范,导致特许经营合同纠纷类型的案件越来越多,那么在加盟前和签订加盟合同需要注意哪些法律问题呢?石法小助手来解答。...
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在大街小巷和商业中心,连锁加盟店迅速崛起,如我们常喝的“古茗”奶茶、coco奶茶就是特许连锁模式。但是在现实中,由于在加盟时对相关法律规定知之甚少,签订合同时不够规范,导致特许经营合同纠纷类型的案件越来越多,那么在加盟前和签订加盟合同需要注意哪些法律问题呢?石法小助手来解答。
PART1:特许经营的概念是什么呢?
我们通常所说的“连锁加盟”或者“特许加盟”,在法律上严格称之为“商业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即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即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的经营活动。
PART2:关于特许人,应该具备什么条件呢?
首先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3条规定,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同时,《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7条规定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
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24条,特许人不具备“两店一年”情况下从事特许经营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进行处罚,但是并不当然导致特许经营合同无效。不过“两店一年”仍能作为判断特许人是否有成熟的经营模式的重要依据。
延伸:一般认为,特许人不具备企业资格的特许经营合同无效,而下列情形一般不影响特许经营合同的效力。
1.未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2.特许人未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
3.特许人不符合“两店一年”条件;
4.特许人未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参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业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PART3:加盟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11条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特许经营合同。
特许经营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特许人、被特许人的基本情况;
(二)特许经营的内容、期限;
(三)特许经营费用的种类、金额及其支付方式;
(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以及业务培训等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提供方式;
(五)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标准要求和保证措施;
(六)产品或者服务的促销与广告宣传;
(七)特许经营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和赔偿责任的承担;
(八)特许经营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九)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十一)特许人与被特许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PART4:特许经营的期限是多久呢?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13条特许经营合同约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应当不少于3年。但是,被特许人同意的除外。
特许人和被特许人续签特许经营合同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PART5:作为被特许人,可以随意转让特许经营权吗?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不得向他人转让特许经营权。
被特许人不得向他人泄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特许人的商业秘密。
所以,未经许可不可以哦!
结束语:特许经营作为一种商业模式,有利于企业规模扩张、品牌效应扩大,同时带动加入者的发展,实现互利双赢的目标。但是现实中的特许经营暗碉丛生,所以在加盟时除了要熟知相关法律规定,一定要选择成熟、成型、成功的经营模式,切勿因短期经济利益而造成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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